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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海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系-學生事務--東海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辦法(108學年度起適用)

東海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辦法(108學年度起適用)

  • 日期 : 2018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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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學士班
說明: 學士班 3 入學管道、提供各 2 類獎學金。

類別
第一類(第三條)
第二類(第四條)
入學
管道
繁星推薦
個人申請
考試分發
繁星推薦
個人申請
考試分發
成績
標準
學測
任 4 科達頂標
指考
任 4 科達頂標
 *高中校排前20%
 *學測檢定科目達頂標
依分發系組
甄選總成績名次
指考採計
成績累計前20%
獎勵
名額
不限
不限
招生名額前10%
(小數點第1位四捨五入)
不遞補
招生名額:1-30 人(1名)、31-60 人(2名)、61-90人(3名)、91-120 人(4名)
獎學金
10 萬
6 萬


二、碩士班

說明:碩士班各管道入學之一般生,提供 2 類獎學金。

優秀新生入學獎勵(第五條)
五年一貫(第六條)
*依各系核定招生名額(甄試、考試合計)為準, 1-9 人 10 萬元、10 人至 29 人 20 萬元、30 人(含)以上30 萬元。
*獎助第一學年獎學金,其獎勵金額及人數由各系所訂定。
*獎勵對象得含當學年度五年一貫。
本校五年一貫生,經本校碩士班各入學管道錄取並註冊入學之一般生(含境外學生)。
金額及人數由各系自訂
5 萬


三、博士班
說明:博士班各管道入學之新生,提供第一、二學年獎學金共 10 萬元。

優秀新生入學獎勵(第七條)
*博士班各管道入學之新生(含境外學生)。
*境外生若已獲得校外獎學金或本校外國學生獎助學金者,不得同時領取本獎學金。
第一、二學年獎學金共 10 萬元